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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电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现将《桂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推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实现桂林老龄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72号)、《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桂林实际,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老龄事业的法规政策,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和民生幸福工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深化改革创新,全市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桂林加强老龄服务供给,加快建立养老保障体系,强化民办养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十三五”时期持续投入资金5.05亿元,加快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健全,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市、县、乡、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街道综合老年服务中心实现了全覆盖,个性化、多层次老年服务供给能力位居广西前列,“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303家,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1238家;全市千名老年人口机构养老床位数达30.1张,全市养老床位数31911张,养老床位总数位列广西第一。85家主要养老机构床位数12669张、护理型床位8312张,占全市养老床位数31911张的65.75%。2019年11月,桂林市被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确定为自治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2020年2月,桂林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适应性产业转型经验可鉴。2018年,桂林铁路康养中心把握机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将原铁道饭店单一疗养型转型为医养结合、康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成为桂林铁路系统第一家改革转型的集疗养、医养、康养融合服务的机构。夕阳红养老中心从一家濒临破产的疗养院成长为具有“医、养、游”特色的一流旅游康养品牌,并获得自治区首批“五星级养老机构”评定。

  锚定桂林优势生态、旅游资源与养老事业集成发展的方向,桂林水平化融合的异质同构产业形态雏形已现。“十三五”末,自治区南溪山医院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康养中心签约建立了“完全托管型医联体”,南溪山医院利用自身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专家优势、信息优势等,与桂林康养中心积极探索双方优势互补的康复医疗管理运行模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养生养老服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已经与5家养老机构签订协议,服务近千张养老床位,严格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14类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成效显著。

  桂林在发展养老服务供给过程中,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促进养老服务供给链的集成优化,有效实现全供应链网化融合。在推动康养旅游的过程中,桂林“养老+”的跨界集成效应趋势明显。夕阳红养老中心等机构的“优势资源+特色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逐步显示其示范带动效应,“养老+”的1+1>2的水平化要素协同为桂林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组态化发展给出了重要的路径方式。

  同时,桂林多年来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老年文化繁荣、体育活跃,并初步形成了多部门推动、多形式办学的老年教育发展格局,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桂林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完成,为“十四五”开局,为桂林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习到桂林视察时明确提出:“桂林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是做好新时代桂林老龄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国家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关于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等12个部委大力支持广西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共同编制了《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规划纲要》及支持政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风范、广西特色、桂林经典”的总体要求和“一城一都一地一中心”四大发展目标,及时出台了包括9个方面31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支持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做好新时代桂林老龄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以及现代医学快速发展,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新的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

泛亚电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林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图1)

  老龄化进程加速发展,桂林已经初步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阶段。桂林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表明:全市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20.33%,高于全国同期水平1.63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4.82%,高于全国同期水平1.32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56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57个百分点,老龄化趋势明显。

  对照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市老龄事业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严峻性认识不足,老龄事业社会参与度不够高,解决现存老龄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任务紧迫。城乡老龄事业发展不够平衡,老龄机构设置与应对人口老龄化不够匹配,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供给结构不够合理,养老服务人员结构性差距较大,养老服务供给集成化水平不够高,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以“养老+”的形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养老服务供给链的集成优化刚刚起步。人口老龄化将导致政府公共财政在基本养老金、退休金、保险费补贴和医疗方面的支出增加,家庭养老负担加重,劳动力供给减少,社会活力和创新驱动力受到一定制约,将对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习对桂林工作的重要指示,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老年服务供给需求作为老龄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不断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步伐补短板,有效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公共环境,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具有桂林特色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有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增进老年人福祉,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适度超前。以满足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老年服务供给品质为核心,以“品牌化+生态化+集成化+网格化”运营为重点,通过老年服务供给关联要素的合理组合,推动桂林老龄事业及关联要素的优化升级,提高养老服务供给的需求适应度和相关利益者的价值契合度,扶持和培育桂林老年服务供给平台,积极发展具有创新意义的养生养老服务类别和服务形态。

  ——双轮驱动。坚持“养老+养生”双轮驱动,明确桂林老年服务供给的功能定位,构建生态化养老养生服务体系,以公益性养老养生服务供给为主体,适度增加普适性、自消费型养生养老服务与一定数量契合需求的高端养老养生服务供给,通过养老与养生沉浸式互渗透与社群化联融,特别是健康旅游与自消费养老的结合,实现养老养生协同共进,推动桂林老年服务事业的开放性水平化发展。

  ——科技驱动与创新发展。加大老年服务关联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力度,提高老年服务供给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创新在老年服务供给中的引领作用,创新健康养老新模式,培育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发养老服务关联医疗、医药新产品,研发老龄康养食品,开拓老龄健康运动新方式,激发老龄健康管理新活力,打造老龄健康服务供给新体系,提升老年服务供给能力。

  到2025年,老龄事业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建立与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相匹配的老龄事业服务供给体系,老有所养保障更有力,老有所医服务更便捷,老有所学体系更完善,老有所为环境更友好,老有所乐生活更美好,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开发多形态、多层次、多类型养老保险产品,建设覆盖面更全、保障力度更大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功能更适配;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更完善、便捷、优质,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文化、体育、教育等供给更为丰富;城乡公共设施适老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更优化;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敬老爱老助老观念及义工等志愿行为切实得到强化,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持续优化,老年人充分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发展;老龄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涉老产业和产品不断增加和丰富。

  健全与世界级旅游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态、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效提升老年社会保障能力,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加强应保未保人员的精准扩面,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应保尽保。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加快完善覆盖全市、公平统一、可持续的老年医疗保障制度。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加快推进老年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做好老年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结算服务。支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老年人健康保险多元化。泛亚电竞

  持续关注失能、失智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完善制度设计。鼓励保险机构、志愿或义工服务等组织提供老龄护理相关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保障需求。加快推进短、中、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医疗机构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疗康复和长期照护服务;鼓励中、高级职业院校培养、培训照护人才,逐步建立长期照护服务对象报告制度和长期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准入退出机制。

  健全和完善桂林老年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方式,完善救助制度,规范救助标准,健全救助机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均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会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完善特殊困难和失能老年人的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照顾服务需求,到2025年,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依据财力可能提高高龄补贴标准,鼓励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公益活动。

  (1)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政策。完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政策,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到2025年,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推进长期照护和多元养老服务。引导多元主体进入长期照护服务市场,将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分类纳入保障范围,探索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完善筹资机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渠道,为长期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服务保障泛亚电竞。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55%以上。

  (3)加快培育照护服务市场。加大照护服务市场培育的力度,优化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加快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增加护理型床位比重。

  进一步健全多元养老养生服务体系,聚焦服务质量和服务品质,推动养老养生服务向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努力打造世界级的“养老养生服务示范市”。

  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契机,充分发挥桂林生态环境优良、旅游产品丰富、交通运输便捷等优势,开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加快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推动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市本级建成1所1500张床位以上的专业性养护机构,县(市)、区建成1所2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重点乡镇改造或新建1所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服务中心;建成5个以上示范性养老机构、5个以上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个以上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集养老、医疗、老年用品、保健食品、健康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健康养老产业园。

  加强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60%以上的县(区)建成1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城镇区域内突出社区嵌入式小型养老护理机构建设,逐步形成“街道---社区---小区”三级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农村突出敬老院改造提升,以连锁集成等方式转型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实现特困老人兜底保障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服务。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为老服务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培育一批品牌化连锁养老服务机构,以多元服务供给契合层级化养老需求。到2025年,各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90%以上的敬老院达到国家养老院二级以上标准,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的55%以上,每万名老年人配有15张以上认知障碍床位。

  创新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整合各种养老服务资源,依托专业机构连锁运营,发挥养老机构专业优势,实现社区和居家养老“管家式对接、专业化服务、可及性供给”。总结推广“机构+居家+医疗”的康养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作用。扶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康养、医养等联合体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康养、医养等联合体20家以上,建成老年护理院5所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55%以上;全市创建命名5个以上老年人宜居社区、5个以上养老服务示范机构。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和服务供给,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发挥村“两委”在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建立农村老年人关爱帮扶体系和为老服务体系。通过银龄互助、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农村地区以各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强化农村家庭养老基础作用,在农村普及和推广老年人照护技能。构建城市养老服务资源供给和农村老年服务需求对接的中介性云平台,激活城市爱心资源,服务农村养老。到2025年,全市创建命名5个以上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支持2个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加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配置必要的物资和设备,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

  (1)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支付体系。拓宽渠道,重点做好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的有效整合、有序转接和相互补充。

  (2)调整养老政策扶持方向。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对接纳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各类养老机构,政府按照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3)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建设养老服务平台,深化桂林养老综合服务,建设养老服务数据库,进行数据挖掘,推进价值化数据开放与共享。与高能级信息服务商进行战略合作,构建桂林以第三方服务为特征的智慧养老系统,鼓励养老机构运用智慧养老系统进行日常管理,并将服务延伸至社区、居家,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床带、手环和可视对讲等智能设备,实现对高龄等相关老人的24小时智能看护。支持家庭安装智能终端设备,利用智能化手段形成“服务对象申请-派单-服务-审核支付-评价”等闭环式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多元化养老服务。到2025年桂林至少建设20家智慧养老院。

  (4)突出养老专业人才培养。制定《桂林市养老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聚焦涉老部门业务骨干和养老机构投资运营等管理人才培养,实施多层次养老行业精英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全市培育养老行业精英人才200名以上,评定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专业精英50名以上。开展桂林市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职位、职级评定工作,打通养老服务机构医护人员职业晋升通道。探索建立养老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支持在桂林医学院、桂林卫生学校、其他相关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治疗、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将养老护理员及家庭照护者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养老培训专业机构和培训基地。到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0人以上,对有需求的家庭照护者实施针对性培训。

  (5)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制定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建立老年人护理需求等级评定、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价等领域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机制,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守住安全底线。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联合监管覆盖率,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积极利用多种传播媒介,通过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积极整合民族文化资源,基于民族地区特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健康教育活动。推进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加强老年健康管理。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服务。依托疾控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群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重点是对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关怀服务和随访管理。加强老年人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防控知识,增强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人员的防控意识和科学防护能力。

  加强疾病诊治与便利就医服务。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加强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推进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确定1家三级综合医院承担桂林市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任务,并建立桂林市老年医学专科联盟,全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新增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3家以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甲及以上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20%以上。

  强化社区和居家诊疗服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床位设置、人员配备、运行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大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供给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区护理站,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开展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的分级诊疗以及双向转诊机制,优化康复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满足老年患者康复医疗需求。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以社区为依托、以居家为基础,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互联网+护理服务” “互联网+康复服务”,多渠道提升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护理服务需求。强化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作用,推广使用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三)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以及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为生命终末期老年人、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和收费标准,加强安宁疗护队伍建设,加强对从事安宁疗护服务人员进行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社会公众生命教育,面向患者、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开展安宁疗护知识宣教,提高安宁疗护接受度。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

  开展老年人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失能预防等专项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县(市、区)。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比例达到100%。

  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医院规划建设老年护理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与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养病房,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康养服务。统筹落实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服务范围。到2025年,打造1个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1)提升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医养服务能力:遴选支持3个以上县级中医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疗共同体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建设。建设市、县、乡镇三级中医治未病示范中心,建设2个以上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促进养老与中医康复相结合。

  (2)扩大中医药壮瑶医药医养服务范畴:发挥桂林药用植物、医科类院校等机构的技术及科研优势,推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长寿养生健康旅游产业,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设2个以上自治区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推动医养康养协同发展。有效整合区域医疗资源,创新康养融合模式。支持医院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院、医疗服务点,鼓励医疗保健机构与旅游景区景点合作开展康养休闲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康养休闲服务实体。发挥桂林中医中药和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广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作为“广西第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的模式,实施医养结合、康养融合服务供给工程,推进森林康复医院、康养休闲基地建设。

  (1)积极推进旅游、康养等非线性融合。以服务供应链链主培养培育等方式推进医养、康养联合体或连锁体系建设,以桂林旅游医院或者三甲医院联合体为核心、以水平化方式契约化集成关联性养老、休闲等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延伸。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桂林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协议合作、合作共建、服务外包、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方式开展合作,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与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医养合作。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按医保规定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以中医药壮瑶医药与健康养老相结合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一批中医药、瑶医药等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所有医院全部开设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绿色通道”,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每个区县(县级市)建立1所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或康复护理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

  (2)建设医养、康养信息化服务智慧云平台。与高能级信息服务提供商合作联合开发打造“互联网+养老、医养、康养”模式,采用“互联网+”服务裂变模式,通过4K机顶盒、智能终端(智能手机等)等方式,实现智能双向视频在线居家医养服务、在线康养及其休闲服务等,使电视、智能终端用户在家或者在线以视频与医疗专家面对面,把医生、康养服务专家“请”到家,足不出户面对面咨询,获取医疗、康养建议等,老年人等服务对象不出门或者用智能终端随时就可以享受到居家养老、康养休闲等远程视频沟通和心理关怀、咨询指导等服务。

  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建设,增加服务供给,丰富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提升可及性和便利性,保障老年人参与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的权利,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构建覆盖广泛、特色鲜明的老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老年教育的桂林样板。进一步引导老年大学等老年教育服务供给机构发挥优势做大做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老年人教育机构,形成办学合力;建设桂林老年教育网络平台,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鼓励各县(市)、区发掘属地特色优势,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到2025年,老年教育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65%以上。

  (1)拓展老年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各类老年教育平台和载体,对老年人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广西区情、桂林市情教育,普及老龄政策法规和健康知识,引导老年人增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理念,保持健康心态和阳光精神,养成良好生活卫生等习惯。

  (2)开展老年教育数字赋能工作。推进老年大学等与广西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或中国电信桂林分公司等开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工作,依托电视综合或者网络信息平台,双方共建“远程教育学院”,开展老年教育培训、老年健康宣传等。

  积极发挥公共文化为老服务功能,提升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合理布局城乡老年文化活动场地,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适老性,各县(市)、区要实现老年活动中心全覆盖,公办文化活动场地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支持老年协会和老年文化艺术团体建设,加强老年文艺骨干培训培养。鼓励各县(市)、区定期举办老年文化艺术节、老年文艺汇演、书画摄影比赛、展览等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数字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可及的文化服务,激发老年文化娱乐新活力。

  实施老年体育样板工程,达到老年体育“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有场地、有人员、有活动”的“六有”发展要求。将老年体育场馆建设纳入体育发展规划,着力打造城市社区、农村乡镇10分钟健身圈,实现老年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加强各级老年体育协会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健身活动。谋划建设面向全国甚至全球的老年文体活动展、演、赛等基地,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老年体育”要素支持。到2025年,经常性参与体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

  按照习关于“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良好环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目标要求,加强宜居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老年人居住、出行、生活服务环境等适老化基础设施,强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品质化要素支持,把桂林建设成为安全、便利、舒适的具有世界典范意义的老年宜居城市,到2025年,初步形成具有桂林特色的老年宜居要素支撑体系。

  全面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和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引导老年人家庭对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提升。对桂林辖区内的特困、低保等失能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及重点优抚对象给予适当补贴。积极推进无障碍社区、村、景区等创建工作,提升公共交通适老化水平。到2025年,公交站台无障碍率达到70%以上,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0%以上。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银龄卫士”服务平台,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智慧服务,帮助老年人应对突发事件,为老年人提供防欺诈、防走失、防意外等保障。针对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需求,推进数字化服务应用的设计、开发和改造。

  (1)网络云上门送医、送药服务。加强“数字智慧医保”建设,利用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依托招标签约家庭医生、快递配送等服务,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

  (2)着力解决老年人出行难的问题。利用地图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云闪付等开展“一键叫车”线上服务业务,建设或者植入桂林本地家政等呼叫平台提供适老化服务内容,在老年人活动较多的场所设置便捷“数字呼叫站”或“爱心打车站”。

  (3)政务服务系统适老化改造。对所有涉及老年服务的各部门(特别是社区、医保、社保等高频涉老部门或机构)办公场地及其相关的政务服务网、APP应用等办事界面,要系统进行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实现简单、方便、易操作。

  遵奉积极敬悯的老龄观,引导老年人积极适应老年生活,重视发掘老年人力资源,拓宽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渠道。弘扬文明城市养老孝老敬老传统,共建共享包容友好老年社会。

  开展积极老龄观教育,构建代际和谐社会环境。广泛传播孝文化,持续开展孝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六进”活动,使孝文化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开展“模范家庭”“孝道好人”等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建立一批孝文化教育基地,新(改、泛亚电竞扩)建一批孝文化主题公园。各级政府定期组织走访慰问困难、空巢、失能、高龄老年人。培育扶持为老志愿服务组织,深入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桂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鼓励老年人发挥特长积极参与文体活动、社区工作、技术咨询及社会志愿活动,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献计献策。引导扶持老年人组织的建立和规范运行,鼓励老年人通过各类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余热。扶持发展各类老年人协会,深化开展“银龄互助”活动,探索建立“时间银行”,激发全社会扶老助老的社会责任和为自己存储服务时间的行动。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针对老年人的金融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等的专题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依、防范诈骗等非法侵害的意识。及时处理侵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举报投诉,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人消费环境。依法惩处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强基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关注和做好老年人的来信来访工作,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1)深化开展“银龄互助”活动,2025年实现“银龄互助”活动在社区、村委会全覆盖。

  (2)建立“时间银行”。到2025年,建立健全“时间银行”机制,激发全社会扶老助老的社会责任和为自己存储服务时间的行动。

  (3)发展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培育1家影响力、带动力强的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加大对为老服务志愿组织的培育和支持。

  发挥“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品牌影响力和综合带动力,利用桂林生态环境优良、文化底蕴深厚、旅游产业门类齐全、康养服务机构众多等优势,壮大老年用品及服务产业,推动桂林老龄产业与老龄事业协调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全国知名的老龄产业高地。

  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有关产业学会、协会、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培育老龄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特色鲜明的老龄产业体系。依托桂林良好的生态环境、优质特色农产品、长寿之乡品牌、旅游服务优势,大力发展健康旅游或康养休闲等产业。发展特种营养米粉、富硒食用菌、特色中药材等一批优势老龄产业,培育生物提取、现代中药等3个以上特色突出的新型老龄产业。加快培育推广“互联网+中医中药”“中药+康养+旅游”等产业形态。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等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引导培育老年康复护理、教育培训、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领域新的增长点,支持老年服装服饰、生活护理用品、日用辅助用品、康复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发展,扶持2家以上效益好的优势企业。谋划打造集研发、生产、交易、展示、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老龄产业园区。鼓励各县(市)、区结合自己的资源特质和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特色老龄产业。

  推动传统旅游业向养生、养老、休闲、度假、康体等复合型旅游转变,实现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文化、旅游、体育、休闲、家政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推动老龄产业智慧化升级,支持有关企业、机构开发通过网站、手机、电视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的创新教育产品。鼓励大碧头国际旅游度假区等旅游企业利用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康养产业示范基地。“十四五”期间,康养服务供给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以上。到2025年,全市创建命名5个以上的特色康养小镇,建成2个以上康养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桂林康养服务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至少建成10个康养服务重点项目,引进、培育康养领域重点龙头企业达5个以上,在建重大项目10个以上,康养服务供给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康养产业重点园区达到5个以上,康养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养老产业发展格局。

  (1)丰富康养产品。依托生态精品农业、中医药、生物医药等产业资源,融合“水养、体养、文养、食养、药养、气养”,发展森林康养、气候康养、中医药康养、温泉康养、田园康养等,打造具有桂林特色的康养服务组态。

  (2)更高水平建设和提升桂林的“中国长寿之乡”品牌。强化桂林的“中国长寿之乡”服务示范与品牌吸附、有效融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3)提升康养小镇、康养服务供给等关联机构的能级。着力打造效度化网式集成、优势互补的康养服务供给体系,重点建设阳朔、永福、恭城、龙胜、灵川、兴安、全州等旅游牵引的关联性康养园区、社区及融合体等,逐渐形成以桂林旅游康养为核心的契约化服务协同集成体。到2025年底,创建命名5个以上特色康养小镇,建成2个以上康养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建立桂林康养服务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至少建成10个康养服务重点项目,成功创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增加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森林康养基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自治区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健康旅游品牌至少2项。

  (4)强化目标导向。到2025年,全市康养服务重点发展领域取得明显突破,优势特色领域不断拓宽,康养服务供给规模显著扩大,初步形成服务供给集聚、特色鲜明、品牌彰显的康养服务供给格局。“十四五”期间,康养服务供给生产总值年均增长5%以上,到2025年,引进、培育康养领域重点龙头企业达5个以上,在建重大项目10个以上,康养服务供给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康养产业重点园区达到5个以上,康养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0个以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康养产业发展格局。

  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思想观念,强化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紧迫感、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加强顶层设计,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桂林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县(市)、区要建立老龄工作机构,乡镇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加强各县(市)、区老龄工作干部队伍建设。

  健全数据支撑体系。加强对老年人口信息的管理、分析和预测,监测和评估人口老龄化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形成人口老龄化预测预报制度。完善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汇聚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等基本数据,促进建设全市养老数据资源体系,强化涉老数据的综合应用。

  强化监测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全市老龄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健全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明确职责任务,细化相关指标,落实投入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本规划的全面落实。

  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倡导全民行动,激发市场、社会、家庭、个人的积极性,引导多元参与,实现老龄事业发展人人参与,人人共享。

  发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协调联络,着力解决不同部门间有关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跨部门合作等问题,推动成员单位按照职能抓好规划任务的落实、形成合力,创新工作方法,持续提升工作效率,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强化行业监管,健全老年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指导老年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价格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老年服务定价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老年服务统计制度。其他有关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对老年服务实施监督管理。老年服务协会等组织发挥好自律作用。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的实际情况,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在财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等方面逐步加大对老龄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或慈善组织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以多种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桂林老年服务供给投资,拓宽老年服务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放力度,通过财政性资金、社会资金以及银行其他融资取得的资金保障老年服务重大项目的推进,积极推进长期护理类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对赡养负担重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按规定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壮大老龄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夯实老龄事业与养老产业人才基础,强化基层涉老服务机构的人才培养培训。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涉老专业和岗位的吸引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渉老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成立老龄事业发展智库,研究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邀请老龄事业领域专家、核心机构代表及高校社工类专家等作为咨询委员,指导和评估老龄事业专项的立项、实施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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